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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社会保险支持措施来了!
发布时间:202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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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养老托育服务业面临较多困难。日前,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切实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降低费率、稳岗返还、缓缴社保费……社会保险方面,通知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措施,我们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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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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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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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可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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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免申即享”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3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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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等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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